李门——我深爱的三个男人
我想我真是很心爱他们三个的。
李白。他其实是很长于写情的。即使不算长相思,不算长干行,单看他燕草如碧丝,也就是了。他还会写道,相思相见知何日,此时此夜难为情。用在神雕的终了,小郭襄目送一生所爱渐行渐远的背影,有令人气断声吞的难过。虽然说,落叶聚还散,寒鸦栖复惊,是他一如既往的大气魄。但大气魄的人写这儿女情长,却是加倍的刻骨缠绵了。即便是年少轻狂,他依然是倜傥不群的,有形神皆似的魏晋风范。至于是振衣千仞岗。濯足万里流,又或者是穷途之哭,广陵散绝,总之是一派放荡任诞,其他放浪形骸之外的,倒是不用太在意。但与此同时,他天真狂放,侠骨柔肠,情的婉转,酒的悲伤,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,才熔铸得出这许多令人眼花缭乱,应接不暇的,精彩?这么样一个人,也算打小儿就认识的。只是打小儿认识的,长大了未必记得。就是记得,也不是那个人了。就像碗里边的石头,满了吗?是满了,可是再装点什么,装小石头,装细沙,洒进密密的灰土,再灌上水,还是满满的不会溢出来。只要你想,深入到任何一种模样都是可以的。但终究是有没有个尽头呢?愈是靠近,愈是觉得自己的无知。愈是觉得无知,愈是不知死活地靠近。永远追寻,永远失落。永远失落,永远追寻。这不是一个太站得住的理念,但我一直都以为很对。
还会想到他和他的盛唐。只有这样的人,配得起这样的朝代。也只有这样的朝代,配得起这样的人。
李商隐。我一直在想,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。初见锦瑟似乎便是一场惊艳,还会随之想到云母屏风的传奇;心有灵犀的诗话却是更以前了。许是我见了他的一首诗,便不由自主地喜欢了;又或许是还没有见他,便知我注定是要喜欢他了。我猜想他的模样,料定他是低徊的,远不似杜牧那般张扬,只一个人无依无靠地寂寞着,写一些华丽落寞的诗句,写一些华丽落寞的孤独。他一定穷困潦倒,长得也不十分美丽。但这也没有什么不好。没有人不爱名的。林甫的梅妻鹤子, 比之人间的柴米油盐小夫妻,总是能叫人记得住些。记得住就行了。但他又完全没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。读他讽古刺今的诗,有时会背脊发冷,重又翻过数目来确认。这华丽落寞的书生,对世事的嘲讽竟是几近恶毒的。他淡淡地提写,八骏日行三千里,穆王何事不重来?料想世间一切苟合的男欢女爱,都要无地自容了罢。我不知道他确切地爱过什么人。但在穷途末路的晚唐,千千万万的男子和女子中,总有一人是他深深爱过的,总有一人是深深爱过他的。我很疑心他是在女子身上吃了亏转而寻求男子的。他自己也说了,新知遭薄俗,旧好隔良缘。他用情极深而鸳盟难谐,他满心悲苦却无可奈何。他会恨恨地说道,刘郎已恨蓬山远,更隔蓬山一万重!可见心中难过。这样想来,他和哥哥的命运竟是颇为相似,只愿他莫要在最灿烂的年华,自毁了性命。他死时也的确只有四十五岁,但已有北青萝之类的禅诗传世了。心平气和地死去,对他而言恐怕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吧。他又是很热烈的人,有书被催成末浓的壮举。口里虽然赌气说相思了无益,人却老老实实地坐在西窗之下,看一寸丹心如何化作了一寸灰。被他爱这的人,必定是幸福的。
李煜。我最初对他是并无好感的。读到望江南会手指颤抖,也只当我天性善良,对这亡了国的帝王心怀怜悯罢了。但我又忘记了,我怎么会是天性善良的人呢?萧瑟桐影里,有他的深宅大院,青灯古佛;他便在这满地狼籍中,咬着青紫的唇角,一遍遍低吟着: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!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!自是人生长恨……我显然错怪他了。他竟是这样热爱他的江南。几度梦魂相与,甚么荣华富贵都不要了。他说起他的江南的时候,没有一丝娇柔做作的神气。他会说,高楼谁与上,长江秋晴望。故圆梦重归,觉来双泪垂。这样干净美丽的句子,不是干净美丽的手指无法写就。而李煜那十根不知杀戮为何物的手指,正是干净美丽的。不知杀戮……后周兵临城下时,懂得一分好歹的都知道,除了投降,没有别的法子了。但他居然骄傲起来,纠集了全城的兵马,一定不肯投降。我对于这件事情,一直觉得可疑。如果他要抗争,要拼命,早在后周犯境时就该动手,何必等到希望灭绝的临死之日呢?这个疑问,我找不到合情合理的解释。然而我今天似乎有点明白了:这个名为皇帝的孩子,他根本不知道杀戮。他之所以不肯投降,只是骄傲罢了。如果他肯学刘禅,笑得贼忒嘻嘻的。此间乐,不思蜀,赵家人应该是不吝惜赐他一碗饭颐养天年的。而我也不必理会他了。像他这样的人,一辈子大概是没爱过什么人的。他全部的爱情都给了他的江南,收不回去了。他的确恨悲哀:他在那片土地优游嬉闹时,并不知道那就是他一生一世的牵绊;后来金戈铁马掳掠了他的国度,掳掠完了他总算明白了,可是已经来不及了。他是这么深深地爱着他的国度,但他的国度竟被大宋的升平遗弃到哪里去了?当新朝的人民欢呼着丢弃旧朝的鞋袜,那个有着旷世美貌和古云梦泽的地方可还是他梦寐以求的江南么?生存与毁灭如此接近如同孪生姐妹,等待他的只是一片虚无,——毁灭性的哲学。
李煜——在唐宋之交的舞台上,这是他仅有的最后的天才。
于是我说,
李白是高蹈的仙人。所以催眉折腰不过是人非圣贤的注脚;他天马行空,凡夫俗子乃至帝王将相都只能仰视。
李煜是要人心疼的孩子,那么脏那么小,坐在脏兮兮的泥水上肯馒头,让人心口刺痛而不自知;
而李商隐——
我不能够为他下一个庸俗的定义。只有这个人,自负如我,亦无法把握。我只知道,倘若我生在他的时候,又是生得美貌可人的,定要在乐游原上寻找他,在那个中国历史上最光彩照人的朝代响起的丧钟里,把整个生命交给他,完完整整地爱他一次,到我年华老去的那天止。